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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落实‘评价改革’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发布时间:2022-03-30

国教院函字〔202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及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评价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助力各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举办“落实‘评价改革’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专题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培训引领广大教育干部、教师深入了解教育评价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树立科学教育评价导向,把握科学评价方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教育行政干部,督学,教研员,各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中层干部、教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紧扣当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重点,遵循“按需施训、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参训对象的岗位特征与培训需求,分类设计课程内容。采取“通识选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相结合方式。通识选修课程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共学课程,具体设置“教育发展形势”“政策法规要求”“深化评价改革”“强化政府履职评价”“用人评价与新时代人才培养”模块;“专业选修课程”则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岗位实际,分学段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具体设置“学前教育发展与评价”“义务教育发展与评价”“高中教育发展与评价”“职业教育发展与评价”“高等教育发展与评价”等专题课程组,每个专题课程组下配置“教育发展与学校评价”“教师发展与评价”“课程教学改革与评价”“全面培养与学生评价”等课程模块。培训内容也可结合各地或各校实际需求进行具体化定制。

四、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五、培训形式

1. 学习平台: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www.enaea.edu.cn),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进行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网院app.png

学习公社APP

2. 学习方式:培训主要围绕课程学习、直播答疑、主题研讨、心得撰写等环节进行设计和考核。具体环节也可结合各参训单位的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

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20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七、报名事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省、地(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学校也可自主报名。培训以区域或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各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京、津、冀、鲁

联系人:王威威  联系电话:010-69263804、69263814

2.沪、苏、浙、皖、豫、鄂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10-69205993、69228543

3.闽、赣、湘、粤、桂、琼

联系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4.晋、辽、吉、黑、贵、云、陕、甘

联系人:袁宏伟  联系电话:010-69225406、69249580

5.内蒙古、渝、川、藏、青、宁、新

联系人:刘宴彬  联系电话:010-69224150、69240058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落实‘评价改革’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