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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十三期融合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深圳城市学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4-19

各位园长、老师好!

融合教育指将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重要标志。2021年8月,深圳市出台《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提到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当前许多幼儿园都有特殊儿童(包括自闭症,多动症或心智发展不健全)在园就读,为增强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储备,提高教师融合教育实践能力,应各幼儿园现实需求,深圳城市学院定于2022年5月12日—14日举办“深圳市第十三期融合教育培训班”,相关信息如下: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帮助学员了解特殊教育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重要性及国际发展趋势,树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理念和意识。

2、通过培训,帮助学员了解如何发现与应对特殊儿童的问题,掌握特殊儿童的早期表现与筛查手段、特殊儿童家长工作的特点、融合教育实施策略,明确开展融合教育需搭建的支持体系。

3、通过培训,帮助学员了解特殊儿童常见的情绪与行为问题,掌握处理该类问题的工作流程及常见方法,培养随班就读教师与特殊儿童建立积极关系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深圳市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骨干教师等。

三、培训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14日(周四至周六),共3天。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采用线下培训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

五、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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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课程安排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以通知为准。

六、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本着“学员本位”的培训思想,注重培训的通识性,采用专题讲座与现场互动交流的形式,充分实现学员与专家、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

七、培训费用

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培训费按照每人每天380元,共1140元/人。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深圳城市学院开具发票,凭学院发票回学员所在幼儿园报销,请参训学员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培训费转入我院账号。

户名:深圳城市学院 

账号:1100 7759 4248 0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坂银支行

备注:转账请注明姓名及汇款单位。

八、培训管理与考核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培训的各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方可结业并按18学时记录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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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报名人员于4月22日前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如有疑问,

报名咨询:

谢老师83749789,唐老师83749733;

课程咨询:

方老师8374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