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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师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2-06-27

鲁教师函〔2022〕35 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2022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联系。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电话:0531—51793829;山东省中小学师资中心联系电话:0531—86401285;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研修平台技术服务电话:400—139—9669。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2日

 

2022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

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精神,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目标

提供研修平台、网络课程资源和专业指导,支持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自主选学任务;探索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有效路径,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二、参训人员范围

全省基础教育学段43个学科领域(学科见附件1)在职在岗教师。

三、实施环节

工程实施环节包括课程学习、专业指导和实践应用。

(一)课程学习。

参训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开展课程学习,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完成学习任务可获得24—28学分。

1.必修课程学习。包括学科必修和通识必修。学科必修课程为研修平台随机推送的3个市级优秀课例,每个课例2学时,共6学时。通识必修课程为师德师风建设专题4学时。参训教师完成必修课程规定的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2.选修课程学习。包括学科选修和通识选修。学科选修课程包括新课程标准解读、统编教材实施、课例点评等。通识选修课程包括师德失范警示、班级管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理论与实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发展与生涯规划指导、STEAM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教育评价、学校创新发展、项目式学习、大单元教学等。选修课程合计约1700学时,参训教师在学校选定的专题内自主选学14—18学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专业指导。

省项目办组建由市级以上教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和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组成的省级指导专家团队,采取异步在线与同步混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指导。异步在线指导利用网络工作坊,以制作课程简报、上传优质资源、组织线上答疑、开展研讨交流、推荐优秀案例等方式实施。同步混合指导以线下现场会或同步在线直播的形式,采取现场课堂、协同教研、专家讲座、专题论坛、案例开发等方式组织开展。省级指导团队要围绕教育教学热点和难点,探索问题解决的操作性方案,通过简报和网络直播等方式,积极推广创新经验。

各市、县(市、区)和参训学校应结合实际分级组建指导专家团队,采取有效方式开展专业指导。

(三)实践应用。

参训教师要将所学、所获有效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推动教育创新发展。要依托山东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参加课例创建、课例研究和观课评课等活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训学校要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好个人创课、逐级晒课和赛课活动,持续提升参训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课例创建的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市级优秀课例提交时间。7月15日前各市向省级优课平台提交市级优秀课例。

(二)教师信息采集与报名时间。7月25日前各市完成参训教师信息采集和报名工作(工作流程见附件1),要确保教师信息的准确性,没完成信息更新采集的教师将无法选课学习。

(三)培训管理者和指导专家培训时间。7月份组织开展市、县级培训管理者高级研修班和省级指导专家高级研修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县级指导专家团队培训时间由各市自主确定。

(四)选课时间。7月26日—9月15日开放选课平台,各市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时间,组织学校选专题、教师选课程。

(五)课程学习时间。8月1日—12月31日开放课程学习平台,各市结合实际在开放时间内自行确定课程学习的起止时间。2022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六)专家指导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开展省级专业指导活动。市、县级专家指导活动时间由各市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五、组织管理

(一)山东省教育厅负责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成立项目办公室,项目办设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工程的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优化研修平台研发、课程资源建设、省级专业指导等工作,并指导各市发挥主体作用,做好组织报名和培训管理等工作。

(二)各市可自主选择参加2022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时间和方式。凡参与2022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的市地,要以市为单位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于6月25日前向省项目办提交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各市要切实加强专业指导、过程管理与考核,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参训教师的学习、研讨积极性,确保研修效果。主动向省专家、项目办推送生成性优秀研修成果、案例等,通过省网平台进行展示交流。

(三)中小学校校长(园长)是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参训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与发展规划自主选择不超过6个通识性专题供教师自主选学(其中,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为必选专题);要制定课程学习、专业指导、考核评价、成果物化等活动方案,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积极探索有效路径,推进网络研修常态化、校本化。

(四)各市、县教育(教体)局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研制和完善2022年“优课”创建活动方案,严格“优课”评选,保证活动实效。7月15日前各市教育(教体)局要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3)择优遴选市级优秀课例,经公示后,分学段学科按排名顺序(排名不得有并列)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并将《市级“优课”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support@qlteacher.com。各市要按照《2022年省级优课创建内容目录建议》(见省级优课平台)组织开展优课创建活动,原则上,每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限推1个优秀课例,每位教师限推1个优秀课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省级晒课,不参与省级观评课和省级优课评选活动。

省项目办根据教师学习任务的考核情况,通过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相应学分,并将遴选一批优秀工作坊、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示范校,推广其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研修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附件:1.信息采集与报名工作流程.docx

          2.研修学习申报书.docx

          3.市级“优课”名额分配表.docx

          4.市级“优课”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