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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发文部署2022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

来源:江苏师干训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3-11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元年。2022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将如何建设,教师培训工作将如何开展呢?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22年全省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有效建立省市县校分级负责的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保障。各设区市要抓紧制定2022年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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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

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师培训中心、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苏发〔2018〕33号)精神,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2022年全省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在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贴近基层、解决实际需求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基本思路

坚持培训与培养相结合,以提高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紧扣教育发展新阶段特点,优化培训内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师德师风、心理健康、学生管理、信息技术的全员培训,加强义务教育“双减”、中小学教师减负、教师评价改革、校园安全的教育管理培训,构建更加开放、灵活、可持续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二)重点工作

1. 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训。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将提高教师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列入教师培训开训第一课、新教师入职培训第一课。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

2. 加强教育治理专题培训。开展领导干部教育治理专题培训,推动教育治理理念更新和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开展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培训,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开展民办义务教育教师校长培训,推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

3. 加强高端项目示范引领。实施“三名”工程,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培养一批领军人才、骨干教师和校园长。进一步提高名师名校长的教科研水平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 开展教育发展问题攻坚。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战略,落实“双减”和教师减负政策要求,加强政策文件、作业设计、课后服务、社团建设、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培训,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和全方位育人水平。开展高中教师校长培训,推动高中育人方式变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

5.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提质专题,开展乡村义务教育领军教师培养百人计划、乡村教育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育站、乡村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教师千人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实施乡村教师提优计划。深入推进乡村教师全员轮训,通过开展系列培训培养工作,为乡村教师成长搭建攀升平台。

6. 加强培训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教师发展机构和教师发展基地校建设培训,开展教师培训管理者、研训员培训,进一步强化教师培训工作的方向引领、方式创新、资源整合,探索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队伍建设的规律认识和有效模式,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服务水平。

二、有效建立省市县校分级负责的培训体系 

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实行省级宏观指导、市级规划实施、县级组织落实、学校具体落地的管理体制,各地各校、各培训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构建责权清晰、分级负责、层层递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做好全省教师培训规划部署。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做好全省教师培训工作的规划决策、统筹协调、组织保障等,指导各地做好落实工作。省师干训中心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的指导下,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工作要求,指导市县教师发展机构进一步加强建设,落实好培训任务。

(二)压实市县培训主体责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本市教师培训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市级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四位一体深度融合,提高教师发展机构研训水平和校本研修指导水平。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做好省市培训工作具体落实工作,督促各校将培训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加强经费支持、人员配备、服务保障,推动教师发展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提高各地校本研修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校本研修的质量和开展情况,督促学校更加注重校本研修的质量提升和资源挖潜,及时总结提炼优秀校本案例,加强区域推广。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教师发展基地校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基地校在教师培训、校本研修、教师专业发展、师范生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四)完善线下线上研训模式。落实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要求,创新开展教师线下和线上研训。根据实际,适时建立教师网络研修平台,推动教师高质量自主选学,实现个性问题线上即时解决,共性问题线下整体解决。组建培训专家指导团队,创新名师名校长+团队的研训模式,推动教师专业发展的榜样示范和整体提升。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做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做好本地区教师培训的组织保障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市县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要求,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地各培训机构要加强经费的使用编制和监督监管,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任何参观考察内容,各培训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管理费。教师培训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师培训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学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由选送单位承担。省教育厅对培训经费使用绩效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将其作为遴选、考核培训机构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教师全员教师培训工作列入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对各地各校的创新做法与典型经验进行通报表扬。各地各校各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疫情防控与高质量完成教师培训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推动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请各设区市抓紧制定2022年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省教育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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