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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案例介绍

来源:盐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江苏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中组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发〔2019〕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素质教育基地,下同)校长专业化成长、职业化发展,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优秀校长队伍,盐城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决定于2019年启动盐城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此方案的设计及实施由盐城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现将其要点及实施过程内容汇报于下:

《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中组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发〔2019〕9号)精神,促进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素质教育基地,下同)校长专业化成长、职业化发展,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优秀校长队伍,决定实施盐城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践行“两海两绿”发展路径,以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为目标,按照选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通过理论研修、名校跟岗、挂职锻炼、实践考察和实绩考核等方式,培养一批市级名校长,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培养目标

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面向全市各学段各学校,培养150名左右高水平校级管理干部。在组织遴选基础上,按照1年一个周期,每年培养50名左右,打造一支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养精湛、创新能力突出、办学影响显著的名校长队伍。

三、培养对象

“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主要为教育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在职校级管理干部,兼顾特别优秀的中层正职干部。基本条件如下:

1.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进取精神。

2. 坚持育人为本,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重在实践,勇于创新,推动学校可持续、有特色地发展。

3. 能将教育管理理论与学校管理实践相结合,具有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职校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办学实绩比较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 现任校长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现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选拔程序

1. 名额分配。每期培养人数50名左右,本着全市统一标准、总体均衡原则,按培养人数总额1:3的比例,参照教育服务人口及学校管理干部人数,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和主城区学校(附件1)。

2. 报名推荐。实行个人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个人填写《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学员报名表》(附件2),经学校初审后,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 综合审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部门指导下,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坚持好中选优,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 考核选拔。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市教育局对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开展“两试两考”(笔试、面试与考核、考察)。笔试主要考核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段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考核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协调、研判处置和阅读表达等能力。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核算。依据“两试”总成绩按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和“两试”成绩择优确定每期培养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学段按“两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培养方式

学员实行分组管理,以学段分类为主,兼顾行政职务,形成若干学习共同体,在多种环境、多元文化碰撞中学习、比较、思考、创新、生成,全面提升教育理解力、政策执行力、发展规划力、课程领导力、教师教育力和团队凝聚力等综合素养。

模块一:集中学习。坚持将理论学习贯穿研修全过程,2020年8月至9月,安排首期学员到知名高校集中学习2个月。邀请国内知名教授、教育专家、名校长担任理论导师,通过班级集中授课、举办论坛研讨等方式,组织学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党的教育方针和现代教育理论,并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宏观视野开拓和管理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期间,学员要选读教育经典著作,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度思考,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并参加理论研修成果考查。

模块二:名校跟岗。2020年10月至12月,按学段安排首期学员到上海、广东、浙江及苏南等教育发达地区的示范学校、特色学校跟岗学习3个月。聘请跟岗挂职学校校长担任学员实践导师,组织学员挂任跟岗学校副校长或校长助理,全方位、全过程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管理经验。跟岗学习期间,学员要形成跟岗日志,并以挂职名校为生成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形成相关研究报告。

模块三:实践考察。2021年1月至3月,按学段安排首期学员到省内知名学校考察,安排学员任市内学校专职责任督学。实践考察期间,学员对跟岗学校、考察学校和学员所在学校教育理念、办学思想、管理实践等进行比照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在市内专职责任督学活动中,对督导学校进行深度调研,形成督导报告。

模块四:挂职锻炼。2021年4月至6月,安排首期学员在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部门挂任相关职务3个月。聘请相关领导担任行政导师,列出挂职锻炼任务清单,逐项完成。挂职锻炼期间,学员协助行政导师完成文件撰写、工作协调、事务处置等工作,结合挂任岗位形成相关领域专题调研报告1篇。

模块五:成果汇报。2021年7月举办首期校长论坛,与名家名师进行对话。培训前预设课题,完成课题结项,进行课题答辩。举办首期学员结业成果汇报会。

六、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市教育局成立“名校长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承办理论学习和名校跟岗环节组织工作。市教师发展中心全程参与管理工作。

2. 强化过程管理。邀请知名校长、专家组建导师团队,对学员理论和实践研修进行导师制培养。市教育局职能处室选派人员担任研修班班主任,对研修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研修班成立班委会,组建临时党支部,实行班委(党支部)管理和分组(党小组)管理。

3. 设计课程方案。根据校长专业标准,围绕“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六个方面的校长专业职责要求,设计各阶段课程模块及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和任务引领,突出课程内容的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4. 精准考核评价。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根据培养前考核情况、结合培养期间考核评价结果,综合学员日常表现,对学员进行考核鉴定,形成《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学员考核鉴定表》,一人一档,归入学员个人档案,作为以后名校长认定、校长职级评审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对参加“名校长培养工程”的各位学员学习成果运用和推广情况进行跟踪考评。

5. 提供经费保障。研修费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学员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

《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选拔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发〔2019〕9号)要求,根据《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盐教发〔2020〕8号)精神,今年全市面向各学段各学校,拟选拔50名高水平校级管理干部作为“名校长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 为公平、公正、高质量做好选拔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对照推荐条件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严肃认真组织开展“两试两考” (笔试、面试与考核、考察)工作, 确保选拔公正、公开、有序。

二、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时间:7月17日

2.基本条件

根据《 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盐教发〔2020〕8号)精神,“名校长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主要为教育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在职校级管理干部,兼顾特别优秀的中层正职干部。基本条件如下:

①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进取精神;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具有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

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职校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办学实绩比较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③现任校长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现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及有违反《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近两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3.审查人员:组织处、教师发展中心。

4.7月20日下发笔试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7月30日上午  地点:盐城市明达中学

2.考查方式:闭卷

3.分值和答题时长:试卷总分150分,时间为120分钟。

4.考查内容:主要考核拟推荐人的政治理论(主要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政策法规情况)、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及实务案例分析能力,建议围绕校长管理学校、引领发展、提升内涵、打造品牌、克难攻坚、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命题。试卷采用“1+X”形式,其中“1”为政治理论,主要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相关教育政策法规情况(总分50分), “X”为不同学段校长的选择性试题,供学前、小学、初中、普高和职高选答(总分100分)。

5.命题工作:委托华东师范大学聘请相关学段优秀专家、校长进行命题,29日下午为我市提供试题的纸质稿和电子文稿各1份。

6.阅卷工作:委托命题方组织阅卷或抽调相关校长和专家进行阅卷。

(三)面试

1.时间:8月2日

2.①按推荐名额分配表1:1的比例,先确定主城区参加全市选拔排名人员名单;②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段名校长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全市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计100人。如遇同分情况一并跟进。

3.内容:面试分学前、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素质教育基地)、初中、普高和职高计五组,主要考核拟推荐人的教育教学管理、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研判处置和阅读表达等能力。

4.命题:委托华东师范大学聘请相关学段优秀专家、校长按学段各命制3道题供选用,29日下午完成。

5.面试,分为AB两种个环节,每个拟推荐人的最后得分为两环节得分之和:

A环节(50分):结构化考查。面试由自由答题和专家追问二部分构成,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由答题7分钟,专家现场追问3分钟。面试次序由现场抽签确定,赋分采取现场评分的形式,取全体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每个面试者答题前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

B环节(5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所有面试者按学段以随机方式组成10个讨论小组,讨论给定的问题,并做出决策。每组原则上由6-12人组成,讨论与试题相关的时间为1小时左右,成员连续发言的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讨论过程中不指定谁是领导,也不指定受测者应坐的位置,一切由受测者自行安排组织,组织方仅安排一名计时员参与计时工作。所有小组讨论活动全程录相,供评价者观测每个受测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的说服能力以及自信程度、进取心、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等个性特点 ,综合评价考生之间的差别。

6.评委:A环节由市教育局聘请相应学段专家构成,每组评委不超过5人;B环节由华师大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四)考察

考察时间安排在8月初。

1.考察对象:按照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取各学段“两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名列前茅者,计50人;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在同学段按“两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和“两试”成绩择优确定首期培养对象。

3.考察方式: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和民意测评等。

4.确定人选:经市局党委会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在指定媒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文确认。

三、组织保障

1.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选拔工作评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局长室领导下进行,组织处、教师发展中心共同组织,派驻纪检组和监审处全程监督。

2. 选拔工作严格坚持同行公认、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遴选,尾数同分者跟进;选拔结果及时公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此项工作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市教师发展中心按规定编制预算。

《盐城市“名校长工程”培养对象遴选笔试方案》

根据《 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盐教发〔2020〕8号)精神,今年全市面向各学段各学校,拟选拔50名高水平校级管理干部作为“名校长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为认真做好笔试工作,现拟订如下方案。

一、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

时间:8月5日上午9:00—11:30;

地点:盐城中学鹿鸣路校区;

对象:参加“名校长培养工程”选拔的198名申报对象

二、试卷印制

1.命题及领卷。委托华东师范大学聘请相关学段优秀专家、校长命题。8月3日下午提供试题纸质稿和电子文稿各1份,密封后交领卷人员。

2.印制及运送。8月4日下午6:00开始印卷、装袋,全程封闭,邀请纪检人员监督。8月5日上午8:00前送至盐城中学考点。

三、考务安排

1. 考场准备。由盐城中学按照防疫要求准备8个考场(含1个备用考场),遴选监考教师20名。考生进场需测体温、出示苏康码。

2. 考场编排。“名校长培养工程”申报对象各学段相对集中,每场30人。

3. 准考证印制和发放。准考证由局文印室根据组织处提供的名单及照片制作并由组织处通知各相关县区和学校领取。

4. 考试。8月5日上午8:00召开考务培训会。

四、阅卷工作

“名校长培养工程”选拔试卷拟委托华师大聘请专家、校长阅卷、登分。其它试卷拟请本市专家、校长阅卷、登分。

《“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面试方案》

根据《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培养对象遴选面试工作,现提出面试工作建议方案如下:

一、面试分组

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段选拔人数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额总计100人,按学段分为11个面试小组。学前教育1组10人;小学教育3组,每组10人计29人;初中教育2组,每组10-11人计21人;高中教育4组,每组8-9人计34人;职业教育1组6人。

二、面试形式

面试分单独答题和小组讨论两个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交由评委评分,面试现场不设考官。

面试者在工作人员组织下抽签确定单独答题和小组讨论分组。在单独答题环节,参照结构化方式,面试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独立备考5分钟,再进入面试室直接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人。在小组讨论环节,参照无领导讨论方式,面试者同时阅题准备5分钟、依次轮流发言不超过3分钟/人、自由讨论不超过2分钟/人次、推荐代表总结汇报不超过5分钟,每组总时间不超过按人数设定的总时长。

三、面试安排

1.时间地点:2020年8月 日(具体日期待定)。6:30~7:20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参加面试人员7:30前报到、抽签并分组,7:50进考场,8:00开始面试。

本次面试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五个学段11个小组。拟设市串场河小学、聚亨路小学、盐渎实验学校、田家炳中学、明达高级中学五个考点,安排6个录播教室作为面试室,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场内设:考生桌椅6~10套,U型排列,桌上摆放桌签号、黑水笔、A4纸;工作人员桌椅3套,一字排列,桌上摆放席卡、黑水笔、A4纸、计时器;考生桌椅与工作人员桌椅间隔距离2米左右。

3.设备运维:面试前三天设备调试到位,面试过程中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面试完成后由专人按照保密要求做好录音录像存储拷贝及清理善后工作。录播教室设施设备运维工作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各考点学校派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培训、运维和应急,学校负责电力等协调保障。技术中心和各考点学校制定运维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确保面试工作正常开展。

4.面试命题:

(1)命题单位:委托第三方命制面试题,签订保密协议。

(2)命题要求:围绕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要求命制试题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单独答题环节按结构化面试形式命制,小组讨论环节按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命制。

(3)时间安排:8月 日(具体日期待定)前确定命题单位;8月 日(具体日期待定),完成面试题命制及印刷装袋工作;8月 日(具体日期待定)按规范要求将面试题本送达各考点。

(4)保密要求:面试题属绝密材料,命题人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处于绝密状态的试题及评分标准。所有参与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命题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

5.面试流程:

(1)报到审核。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登记员、审核员依规做好考生的签到、审核工作。

(2)物品存放。考生随身物品及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3)抽签登记。考生到抽签处随机抽取编号,并分组,然后到登记员处做好登录工作。

(4)面试候考。考生统一在候考室候考,学习相关纪律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5)前往考场。在引导员引导下,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备考室备考、面试室答题,答好后进入第二候考室静候安排;小组人员全部到第二候考室后,全组考生再次回到面试室,对号入座,开展小组讨论,此序也是轮流发言顺序。

(6)进行面试。考生首先单独完成备考、答题的任务,其次完成小组讨论任务。

四、面试评分

拟委托第三方(由省内外知名专家团队组成评委组)进行面试评分。评委组根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评分结束后,按序号核对考生姓名,按规定计算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虑到本次面试为委托第三方评分,故面试成绩延后适时公布。

五、有关要求

1. 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培养”原则,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 面试考核在封闭状态下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参与面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

3. 本方案经市教育局党委审核后,由市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附1:      

盐城市“名校长培养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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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综合考虑各区域在校生数、学校数、校级干部数,按大体均衡比例分配推荐名额;

2. 各县(市)及大丰区按各学段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

3. 主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每校可推荐1人,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审核后参加笔试,按主城区分配的名额确定入围人数;主城区普通高中每校推荐1人,职业学校每校推荐1人,经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审核后上报。

(采用时略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