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训管理案例  > 正文

中西部项目丨黄佑生 尹川:“强师计划”乡村实施的湖南经验

来源:微言国培 发布时间:2022-09-20

导读

湖南省通过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持续推进乡村教师精准培训、创新建立乡村教师职称制度、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探索出了乡村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精准实施的湖南经验。

1_副本.jpg

乡村教师队伍是推进我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以下简称“强师计划”),探索乡村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的路径和方法,深入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湖南省作为中部地区的人口大省、基础教育大省、乡村教育大省,对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发展一体化治理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持续推进乡村教师精准培训、创新建立乡村教师职称制度、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探索出了乡村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精准实施的湖南经验,有效提升了教师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各地贯彻落实“强师计划”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

一、构建公费师范生精准培养体系,打造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20世纪末,中等师范院校停止招生,或并入高等院校或改为教师培训机构,从此我国的师范教育体系从中专、大专、本科三级师范教育向大专和本科两级师范教育转变。在多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师范生的生源质量下降,师范院校培养师范生的兴趣不高,师范专业毕业生的从教意愿减弱,尤其是乡村学校的师资来源失去了根本保障,成为事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大问题。2006年,湖南省率先启动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着眼于为乡村学校培养高素质教师。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构建了“培养类型精准、培养内容精准、政策保障精准”的公费师范生精准培养模式,公费师范生经过4~6年系统的师范教育,工作后很快就能成为教育教学骨干,有力地支撑起湖南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湖南省也为国家出台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提供了实践经验。

1. 培养类型精准

湖南省根据全省农村教师培养补充的实际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公费师范生培养类型和学科。为全面破解各学段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素质不高等问题,培养类型从小学教师拓展到幼儿园教师、初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培养层次上实施四年制高招本科、六年制初招本科、五年制初招专科三种学制。为确保公费师范生“下得去、留得住”,湖南省采取县来县去(以县为单位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县任教)、县来乡去(以县为单位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毕业生定向到乡镇任教)、乡来乡去(以乡镇为单位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毕业生定向到本乡镇任教)、乡来点去(以乡镇为单位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毕业生定向到本乡镇教学点任教)四类定向培养方式。同时,湖南省还通过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专门招收培养小学男教师等方式,解决农村小学教师男女比例不均衡的问题;通过适时加大紧缺学科如科学、音体美、心理健康等专业师范生的培养,解决农村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2. 培养内容精准

湖南省基于乡村教师胜任力要求,突出师范教育特色,探索构建精准培养课程体系,旨在培养专业素养高、专业思想牢、专业情意深的新时代师范生。一方面,在开足开全教师教育课程的同时,按课改要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加强教育实践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要求专科生实习实践不得少于6周,本科生不得少于8周,从而让师范生一毕业就能立即“上手”,并且很快成为骨干。另一方面,根据不同学制的培养需要建设相适应的课程,如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小学教师培养,根据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这一情况,采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的分段培养方式,6年的培养过程中,前两年主要开设公共基础课程,特别是艺体综合素养类和教师技能类课程,后4年分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多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实现小学学科课程全覆盖。同时,湖南省还加强教材建设,成立省级教师教育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各学科教学大纲,现已公开出版全套共64本教材。因培养内容精准,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读、说、写、教等专业素质优势明显。

3. 政策保障精准

针对乡村教育实际,湖南省出台了系列关键性政策,逐步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首先,实行“自愿报名、综合遴选、公费培养、带编就业”的招生政策,该政策对中学阶段的优秀学生形成较强的吸引力,有效提升了师范生生源质量。其次,在省级层面推进培养高校、地方政府、乡村中小学校协同育人的乡村教师培养机制,确定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为公费定向培养基地,确定近400所知名中小学和优质幼儿园为师范生实习实训基地。再次,针对公费定向师范生实行免费制度,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费免缴,所需培养经费根据培养项目层次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最后,针对师范毕业生实行“定向就业、定期服务”的就业政策,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回生源所在地乡村学校从教,本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专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培养协议落实,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二、深化精准培训能力建设,健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新时代教师培训的基本特征是精准培训。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是乡村教师精准培训的左膀右臂,是培训提质增效的关键力量。湖南省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抓住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专业培训者建设两大重点,深化精准培训能力建设,形成了“湖南范式”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这一经验被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工作组专家誉为“湖南经验”“湖南模式”。

1. 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

湖南省建立了“国培计划”项目县制度,将国培模式和思维植入项目县乡村教师专业支持服务体系,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输入新理念、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方法,提升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精准实施送教下乡、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等的专业能力。

其一,坚持任务驱动和评价导向,引导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做中学”。湖南省教育厅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放、管、服”相融合的原则,赋予项目县提出省县联合立项项目的权利,明确项目县建设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和培训管理体制机制的主体责任;赋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实施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等项目的权利,生成可复制、可推广、常态化的区域特色研修模式。同时,湖南省以培训专业化为导向,以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内部建设、县级培训团队建设,以及项目实施过程、效果和质量等为主要内容,制定项目县培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为更好地监督发展成效,湖南省组建专家团队,深入送教下乡培训等项目实施的现场,采取推门听课、现场查看、学员座谈、效果测评等方式,对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主导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抽检和视导,并反馈专家视导意见。

其二,加强业务指导,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赋能。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发展,关键在人。基于以上思路,湖南省推行了国培“明白人”制度,即相关县级教师发展机构选派核心骨干到省级教师发展机构和高校跟岗学习一段时间,由此提升区域教师发展机构的培训项目设计、过程管理、培训评估等关键能力。同时,湖南省还采取培训方案过关研修、送教下乡培训现场会、培训总结提升和展示汇报等多种方式,对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负责人和核心骨干等关键少数进行持续培养。针对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培训者人数少等问题,省级层面指导项目县组建教师培训团队,设立理实结合、递进培养的培训团队研修项目,构建“五统一”研修模式,切实提升培训团队的实战能力。

2. 系统培养新时代师培“湘军”

2016年起,湖南省以“教师培训师”的专业身份定位“专业培训者”,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省级教师培训师培养工程,培养出一支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专业化、本土化、复合型的新时代师培“湘军”。目前,湖南省已培养了省级教师培训师400名、市州教师培训师1100多名、县市区教师培训师6000多名,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名省级培训师的目标,为乡村教师培训提质增效、解决乡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难点痛点问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其一,建构“育己”“育他”的“双育”培养模式。“育己”,是指教师培训师能够指导培养对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梳理自身经验,将其系统化改造、提炼,形成解决问题的典型案例、经验等,并在理论视角下解释、纠偏、呈现和表达,促进有形的经验学理化。“育他”,是指引导培养对象基于一定场域锻炼外部转化能力,将完成了系统化改造的经验或成果,以恰当的实践方式进行有效输出,开展项目设计、课程开发、讲授传播、效果评估等专业活动。“双育”模式揭示了培训师成长的内在本质特征,即立己立人、利人利己。

其二,建立教师培训师精准培养“T-P-S-P”模型。该模型包括目标引领(Target)-成果导向(Production)-系统培育(System)-实战练兵(Practice)四个部分。目标引领,是指根据角色能力特征明晰教师培训师发展的目标——师德示范的旗手、学科育人的高手、教师培训的能手。成果导向,是指明确产出全省迫切需要且可推广应用的培训课程、培训方案、项目管理工具、教学主张(思想)等成果指标,倒逼培养对象学习、反思、实践、提升,实现培训师个人提升与全省培训事业发展的共赢。系统培育,是指坚持系统思维,做到培养目标、阶段、课程、管理、评价、使用一体化,训前、训中、训后一体化设计,培养主体、课程、方式一体化。实战练兵,是指坚持“学做用合一”思想,突出创设模拟情境进行尝试练习和基于真实情境的驻点实践,在实战中内化专业知识和提升专业能力,实战学时数要达到总学时数的40%以上。

其三,打通优质资源到乡村的“最后一公里”。培训师研修期间产出的培训课程资源包、培训方案等资源,被广泛用于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和乡村教师的自我研修。湖南省首创培训师驻点实践范式,组织培训师深入偏远贫困地区和乡村学校,将个人的研修成果用于区域教育发展、乡村学校建设等,形成“五步三动陪伴式驻点实践策略”,实现了培训师个人学习成长与推动区域、学校发展的双赢。省级培训师团队还直接将优质培训送到乡村学校,在省内公益送培送教120多场次、惠及21000多名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远赴新疆公益送培105人次,惠及4261名教师。

2_副本.jpg

三、完善精准激励机制,引导乡村教师扎根乡村长期从教

湖南省抓住乡村教师最为关注的职称和待遇两个重点,建立精准激励机制,让扎根乡村的教师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为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1. 创新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2020年9月,湖南省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创造性推出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包括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旨在吸引一批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校任教。

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包括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设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职称为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三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定向评价,指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设岗学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职称结构比例。定向使用,指基层岗位仅限在设岗学校聘任,且在服务期内不得再申报参与全省统一或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不得调动到非设岗学校。定期服务,指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服务期制度,该制度规定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服务期内受聘对象要承担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在设岗学校及区域内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等,原则上基层正高级教师受聘对象要主持一个县级以上教师工作坊,基层副高级教师受聘对象要主持一个乡镇以上教师工作坊。同时,针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教师,直接评聘为基层高级教师。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不受通过比例和职数限制,评审中主要考查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近5年教学工作量。

2. 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

早在2013年,湖南省就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级财政共担,最初实施范围为省内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6年起,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贫困县,根据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人才津贴。2019年起,湖南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非贫困县,实现了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全覆盖,具体根据学校所在位置,区分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城关镇)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50元的人才津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确保省定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水平。同时,在绩效工资分配时明确向艰苦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省每年投入资金11亿余元,为25万余名乡村教师发放人才津贴;每年固定安排12.77亿元,支持县市区为义务教育教师兑现绩效工资。